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

申报已结束东莞松山湖高新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

发布时间:2020-09-28 浏览量:15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扶持周期为3年,对每名入选者总计给予10万元的资金扶持,每名入选者只能享受一次本办法扶持。扶持资金用以支持入选者在培养期内开展科研学术活动和创新能力提升,培养扶持分为学历进修、参加学术会议、短期进修培训、职称晋升、出版专著等五类。学历进修的学科或专业、学术会议主题、短期进修培训内容、出版专著内容应与入选者所从事的学科或技术领域,及园区产业发展紧密相关。


  学历进修扶持:

  支持入选者到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进行硕士研究生或以上的学历进修。入选者在培养期内最多获得扶持1次,扶持资金主要用于进修期间的学费补助,具体扶持标准如下:

  (一)对进修博士研究生的,给予4万元的一次性学费补助;

  (二)对进修硕士研究生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学费补助。


  参加学术会议扶持支持入选者参加国内外高水平的学术交流活动,扶持范围为由国内外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术组织举办或由国家、地区行政机构等举办的代表本学科领域较高学术水平的重要学术会议。学术活动主办者、学术活动议题和内容须与入选者从事的学科或技术领域相关,同时入选者受邀请并为大会发言、参加讨论或所提交的论文被确认为交流材料。入选者每年最多获得扶持2次,培养期内同一级别同一课题的学术会议或研讨活动只扶持1次。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会务费、食宿费等费用补助,具体扶持标准如下:

  (一)举办地在亚洲以外的,补助1万元;

  (二)举办地在亚洲(不含国内)的,补助5000元;

  (三)举办地在国内(含港澳台)的,补助3000元。


  参加进修培训扶持:

  支持入选者到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或培训机构进行短期进修或短期培训项目,持续时间需在七天以上、在一年以内。短期进修项目指入选者短期赴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学术进修、项目合作、做访问学者等学术活动;短期培训项目指入选者短期到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或行业教育培训机构、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等机构参加专业知识、专业技术等培训活动。培养期内每人每年最多获得扶持2次。扶持资金主要用于进修或培训期间的学费、培训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补助,具体扶持标准如下:

  (一)参加国外的进修培训项目,补助1万元;

  (二)参加国内(含港澳台)的进修培训项目,补助5000元。


  职称晋升扶持:

  支持入选者提升专业技术职称层次,对入选者在培养期内晋升并取得正高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给予扶持。入选者所获职称必须与自身专业和当前岗位相一致。具体扶持标准如下:

  (一)取得正高级职称的,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二)取得副高级职称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出版专著扶持:

  支持入选者出版原创性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专业等领域专著。入选者为专著第一作者,专著尚未出版,且无知识产权纠纷或纠纷已解决并由正规出版社出版。出版原创性专著扶持的补助额度以出版合同金额(出版费用)为准,单次补助最高5万元,每人培养期内最多获得扶持2次。

具体申报条件

  本办法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是指所从事项目研究符合园区“4+1”产业发展需求,具有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拥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青年科技人才。同时,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目前在园区用人单位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担任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

  (三)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全职在园区非集群注册类的企业、事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工作,并与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

  (四)申请人的人事档案须迁入松山湖(境外人才除外);

  (五)所在单位在园区注册并依法纳税,有实体经营场地,能为申请人提供培养条件。

  已获得国家、广东省、东莞市各类人才称号的个人不在本办法扶持范围。

申报材料

  1.《东莞松山湖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申报书》;

  2.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验证证明)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社保证明或个税证明、与用人单位所签劳动合同;

  4.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书;

  5.专利证书、产品证书、代表性论文(论著)等主要成果;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荣誉与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以上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需提供原件核查(第4项无需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