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项目
发布时间:2020-09-14 浏览量:424 收藏
申报对象须为注册登记及税收属地关系在高新区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主要为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详见《实施办法》第五条。
详见《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要求的各项材料,并提交税务部门开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
此次申报受理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22日,逾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一)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填写《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经单位法人和经办人员签字盖章后,连同所有申请资料原件提交松山湖人才大厦一楼综合服务大厅2号业务受理窗口(地址:松山湖高新区科技四路16号松山湖人才大厦一楼)。
(一)松山湖人才大厦一楼综合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李小姐,0769-22898095
(二)松山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咨询电话:谭佩儿,0769-22899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