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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东莞松山湖新引进人才补贴

发布时间:2020-04-20 浏览量:44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7-24/2023-12-31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条件类别最高补贴额度补贴方式资金来源

  博士研究生10万/人分三年发放,第一年3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4万元

  硕士研究生3万/人一次性发放

  本科生1.5万/人一次性发放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包括

  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新引进到高新区用人单位的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的人才。

  二、用人单位适用范围

  (一)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

  用人单位属于高新区重点支持的以下领域:

  1.先进制造业。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材料、机器人与智能装备、新能源以及人工智能、大健康等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

  2.现代服务业。主要包括互联网、软件、集成电路设计、科技服务(包括检验检测认定机构、新型研发机构、新型孵化器运营机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等)、金融服务、文化、现代商贸流通、专业服务(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等产业领域。

  (二)符合相关经营要求

  用人单位需在高新区工商注册,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机构。集群注册企业不在补贴范围内。

  三、办理条件

  (一)博士、硕士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硕士学历;

  2.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申请人入职时间以在该单位参保时间为准;

  3. 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首次引进高新区(引进时间以首次在高新区缴纳社会保险起始时间为准);

  4.人事档案在东莞市(境外人才除外)。

  (二)本科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入职申报单位时须为应届毕业生,毕业日期以毕业证时间为准;

  2.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申请人入职时间以毕业后开始在该单位参保时间为准;

  3. 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引进高新区(引进时间以首次在高新区缴纳社会保险起始时间为准)。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套)

复印件

(份/套)

纸质/电子版

申请表

表格在系统打印,信息需清晰、准确,并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盖指模。

2

0

纸质

身份证

校验原件。

1

0

电子版

资格条件证明

1.毕业证、学位证;

2.学历证书网上查验截图或认证报告。

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证书需要同时提交网上查验截图。

1

0

电子版

劳动合同

提交资料须校验原件。

1

0

电子版

人事代理协议或档案存放证明

提交资料须校验原件(本科不要求)。

1

0

电子版

社保卡

提交资料须校验原件。

1

0

电子版


申报时间

  本科、硕士补贴受理时限:2023年7月24日-2023年12月31日。

  博士补贴受理时限:2023年7月24日-2026年5月30日。


申报流程

  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在“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网址:http://dghrss.dg.gov.cn/jsrc/)点击进入,分别注册个人、企业账户,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无法申请。申报人与申报单位须认真核对所填信息,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影响后续审核的,后果自负。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9-23078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