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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东省对外科技合作平台专题(国际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培育)

发布时间:2019-08-21 浏览量:40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8-21/2019-09-20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根据专家评估和审核结果,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产业技术创新 联盟择优予以事前立项支持,每项 100 万元,拟支持不超过 5 项。

扶持领域

       本专题支持已认定的省级以上创新联盟,聚焦关键技术攻关、先进技术示范推广、技术标准制定等问题,加强与创新型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吸引在本技术领域处于国际先进水平的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参与联盟的合作,并逐步将其发展为联盟的成员或战略合作伙伴,提高联盟的开放性和国际影响力。

具体申报条件

  (一) 申报单位应根据《2019~2020年度对外科技合作平台专题指南》及附件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及所需证明材料,并保证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二) 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应按申报指南指定数额申报,并按具体要求提供自筹经费。

  (三)《2019~2020年度对外科技合作平台专题指南》的要求:

       1.牵头申报单位为组建联盟的秘书处或理事长单位。 

  2.联盟已经设立 3 年以上(截止至本指南发布日期)、运行良 好、且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广东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3.联盟具有一定的国际科技合作基础,牵头申报单位具有独立 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条件和能力,已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国际科 技合作项目,且具有相对稳定的国际合作渠道和网络。 

  4.联盟所有成员单位需订立规范的长期(3 年或以上)合作协 6 议,明确利益分配、风险分担和纠纷协调机制,并设立协调联盟 事务的机构。 

  5.联盟需建立可靠的协同创新机制,在近三年(截止至本指南 发布日期)组织过协同创新项目且绩效显著。 

  6.如有企业牵头或参与申报,则企业必须提供不少于本专题财 政资助金额的自筹经费。多家企业参与申报时,企业自筹经费总 额不低于本专题财政资助金额。

申报限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牵头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申报材料

  广东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认定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复印件随纸质申报书一并报送)。 

  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立项文件(原件扫描上传,复印件随纸质申报书一并报送)。 

联盟所有成员单位订立的联盟合作协议,加盖联盟全部成员单位盖章(原件扫描上传,复印件随纸质申 报书一并报送)。 

  联盟组建章程或方案(原件扫描上传,复印件随纸质申报书一并报送)。 

  有自筹经费要求的单位,须提供签字盖章齐全的自筹经费承诺函,明确自筹经费和预计使用情况(原件 扫描上传,并随纸质申报书一并报送)。 

  真实性承诺函(原件扫描上传,并随纸质申报书一并报送)。 

  申报本专题必须上传《可行性报告》。

申报时间

  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19年8月21日~9月20日17: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8日17:00。

申报流程

  (一) 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可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和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 网上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三) 审核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项目择优推荐,推荐时注意兼顾各专题项目数量的平衡。其中各地级以上市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必须由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审核推荐;其余省直等相关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由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四)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方式。后补助项目(专题一、专题二)须根据指南要求,将签字盖章齐全的纸质申报书及附件原件(一式1份),在2019年9月27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事前资助项目(专题三)在立项后,将签字盖章齐全的合同书与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1份)一起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联系方式

  1.交流合作处(专题政策咨询):许哲,020-83163861

  2.广东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许莹莹、伍维维、张业倩,020-83163863、83163303、83163247

  3.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020-83163338、83163469

  4.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综合性业务咨询):司圣奇,020-83163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