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
发布时间:2019-05-13 浏览量:1944 收藏
生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6年版)》内装备,且于2018年1月1日至1月26日期间首次投保的企业;生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内装备,且于2018年1月27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投保的企业;以及已获得保险补偿且连续投保,但补偿未满3年的企业,在装备交付用户、保单正式生效、累计保费满20万元后,可集中申请保险补偿
1.2019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申请表
2.2019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汇总表
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初审意见、本地区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和企业申请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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