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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东莞市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批《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项目入驻管理及扶持办法》项目申报的通知(招引主体奖励)

发布时间:2024-03-08 浏览量:47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4-03-08/2024-03-29
  • 项目类型 :
      普惠(创新劵/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批《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项目入驻管理及扶持办法》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项目入驻管理及扶持办法》(东科〔2021〕28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批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以下简称“社区”)项目申报、受理和审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本批次于2024年3月29日截止受理。


  二、审批时间

  2024年4月集中审批。


  三、申报对象

  入驻社区的科技型企业项目和招引主体。


  四、申报项目

  申报项目包括:(一)新入驻租金补贴;(二)生产厂房租金补贴;(三)创新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四)使用共享仪器设备补贴;(五)举办活动经费补贴;(六)招引主体奖励。


  五、申报材料与要求

  详见《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入驻企业经营信息表》(附件2)、《新入驻租金补贴申报指南》(附件3)、《生产厂房租金补贴申报指南》(附件4)、《创新创业启动资金资助申报指南》(附件5)、《使用共享仪器设备补贴申报指南》(附件6)、《举办活动经费补贴申报指南》(附件7)、《招引主体奖励申报指南》(附件8)等附件。


  六、申报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提交材料。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经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G4栋20楼现场指挥部(《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入驻企业经营信息表》电子版及扫描版发送540286875@qq.com,申报指南提交纸质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二)材料审核。现场指挥部核对确认相关申报材料,如需更正或补充的,申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于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的,现场指挥部、松山湖管委会对其审核,核定补贴资格和额度。

  (三)公示与审批。审核通过后,由松山湖管委会对资助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松山湖管委会根据公示完成后的资助名单依程序拨付至申报单位。


  七、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现场指挥部综合政策组

  地址:东莞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G4栋20楼

  联系人:叶志洪

  电话:0769-38888021

  特此通知。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局

  2024年3月8日


 

  2024年度第一批招引主体奖励申报指南


  根据《东莞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项目入驻管理及扶持办法》(东科〔2021〕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社区科技型企业招引主体奖励的扶持措施,做好有关资金组织申报工作,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项目推荐单位或个人。


  二、申报时间

  本批次于2024年3月29日截止受理。


  三、申报条件

  招引的科技型企业在入驻社区后3年内年纳工商税收入库税额达到1000万以上或利润2000万元以上。


  四、补贴标准

  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招商引智奖励。


  五、申报要求

  1、科技型企业入驻社区前在《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项目招商审批表》明确填写招引主体,并经社区指挥部加注审核意见,不接受事后变更。

  2、年纳工商税收入库税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或利润2000万元以上特指招引的科技型企业在入驻社区3年内其中某个完整营收年度的数据,不包含累计数据。

  3、申报招引主体奖励不包含公职单位及其人员。

  4、招引科技型企业必须注册并已入驻在社区内,符合《管理办法》提及的经营要求,在补贴审核拨付期间的工商登记地必须在东莞市内,不存在注销、逃税漏税等失信情况。

  5、补贴按照就高不重复/就高补差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申报材料

  1、封面及目录。封面统一标明为“2024年第一批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入驻项目招引主体奖励申报材料”,标明申报企业、日期等,目录应列明所提交的各种文件材料及页码。

  2、《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项目招商审批表》。

  3、《招引主体奖励申请表》(附件1)。

  4、《申请人承诺书》(附件2)。

  5、《社区现场指挥部审核意见》(附件3)。

  6、机构/个人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公司信用查询证明(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下载)、个人身份证。

  7、招引企业数据证明材料:社区租赁合同、财务审计报告、纳税证明等。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