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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东莞市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批《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项目入驻管理及扶持办法》项目申报的通知(新入驻租金补贴)

发布时间:2024-03-08 浏览量:29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4-03-08/2024-03-29
  • 项目类型 :
      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批《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项目入驻管理及扶持办法》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项目入驻管理及扶持办法》(东科〔2021〕28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批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以下简称“社区”)项目申报、受理和审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本批次于2024年3月29日截止受理。


  二、审批时间

  2024年4月集中审批。


  三、申报对象

  入驻社区的科技型企业项目和招引主体。


  四、申报项目

  申报项目包括:(一)新入驻租金补贴;(二)生产厂房租金补贴;(三)创新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四)使用共享仪器设备补贴;(五)举办活动经费补贴;(六)招引主体奖励。


  五、申报材料与要求

  详见《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入驻企业经营信息表》(附件2)、《新入驻租金补贴申报指南》(附件3)、《生产厂房租金补贴申报指南》(附件4)、《创新创业启动资金资助申报指南》(附件5)、《使用共享仪器设备补贴申报指南》(附件6)、《举办活动经费补贴申报指南》(附件7)、《招引主体奖励申报指南》(附件8)等附件。


  六、申报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提交材料。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经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G4栋20楼现场指挥部(《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入驻企业经营信息表》电子版及扫描版发送540286875@qq.com,申报指南提交纸质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二)材料审核。现场指挥部核对确认相关申报材料,如需更正或补充的,申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于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的,现场指挥部、松山湖管委会对其审核,核定补贴资格和额度。

  (三)公示与审批。审核通过后,由松山湖管委会对资助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松山湖管委会根据公示完成后的资助名单依程序拨付至申报单位。


  七、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现场指挥部综合政策组

  地址:东莞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G4栋20楼

  联系人:叶志洪

  电话:0769-38888021

  特此通知。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局

  2024年3月8日


  2024年度第一批新入驻租金补贴申报指南


  根据《东莞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项目入驻管理及扶持办法》(东科〔2021〕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社区科技型企业新入驻租金补贴的扶持措施,做好有关资金组织申报工作,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入驻社区的科技型企业。


  二、申报时间

  本批次于2024年3月29日截止受理。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不存在拖欠租金、滞纳金、管理费等行为。


  四、补贴标准

  1、对申报企业第一年分别给予不超过300平方米和500平方米租金全额补贴,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补贴,超面积部分不享受租金补贴。

  2、上年度年纳工商税收入库税额250万元以上或主营业务利润500万元以上的申报企业,租金补贴面积、期限和幅度,由社区现场指挥部研究确定。

  3、经“一事一议”审核通过的申报企业,按社区现场指挥部研究确定的租金补贴标准执行。


  五、申报要求

  1、租金补贴采用“先缴后补”原则,补贴期从实际缴纳租金之日起计算,房租滞纳金、管理费、水电费等不纳入补贴范围。

  2、申报企业主体必须完成工商注册或变更地址并入驻社区办公,与社区场地租赁合同、租金发票抬头的企业名称一致,符合《管理办法》提及的经营要求。

  3、补贴按照就高不重复/就高补差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4、企业在补贴审核拨付期间的工商登记地必须在松山湖内,不存在注销、逃税漏税等失信情况。


  六、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1、封面及目录。封面统一标明为“2024年第一批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入驻项目新入驻租金补贴申报材料”,标明申报企业、日期等,目录应列明所提交的各种文件材料及页码。

  2、《新入驻租金补贴申请表》(附件1)。

  3、《申请人承诺书》(附件2)。

  4、《社区现场指挥部审核意见》(附件3)。

  5、机构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公司信用查询证明(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下载)、社区租赁合同。

  6、租金缴纳的证明材料:缴纳场地租金发票、租金付款凭证等。


  七、附则

  本指南由社区现场指挥部负责解释并实施。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