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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东莞市国产基础软件生态产业链企业(第一批)入库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东莞市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实施方案》(东制造强市办〔2023〕1号)、《关于做好2023年东莞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入库工作的通知》,扎实推进我市国产基础软件生态产业链建设,通过建立重点产业链企业库的方式,在技术改造、增资扩产、“小升规”等政策实施方面对在库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我局现制定了《东莞市国产基础软件生态产业链企业入库申报指南》,组织开展国产基础软件生态产业链企业(第一批)入库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东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于国产基础软件生态产业链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工业企业。其中:(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主要包括基于国产操作系统(鸿蒙)进行系统、应用研发的发行版公司、独立软件开发商、集成解决方案商;(2)工业企业:主要包括生产制造适配国产操作系统(鸿蒙)的芯片、模组、终端设备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企业登陆“企莞家”网站(http://im.dg.gov.cn)注册后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22228101、22381515。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与软件科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5日
东莞市国产基础软件生态产业链企业入库申报指南
为落实《东莞市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实施方案》(东制造强市办〔2023〕1号)、《关于做好2023年东莞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入库工作的通知》,扎实推进我市国产基础软件生态产业链建设,拟通过建立重点产业链企业库的方式,在技术改造、增资扩产、“小升规”等政策实施方面对在库企业给予重点支持,现制定东莞市国产基础软件生态产业链企业入库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东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本市注册一年及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要求年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含),工业企业要求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含)。
(二)属于国产基础软件生态产业链相关企业。其中:(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主要包括基于国产操作系统(鸿蒙)进行系统、应用研发的发行版公司、独立软件开发商、集成解决方案商;(2)工业企业:主要包括生产制造适配国产操作系统(鸿蒙)的芯片、模组、终端设备的工业企业。
(三)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至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适配国产操作系统(鸿蒙)的产品销售收入达到50万元(含);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企业,适配国产操作系统(鸿蒙)的产品销售收入达到100万元(含)。
(四)对初创企业、研发型企业、招商引资新引进企业等营业收入或成立年限不符合条件(一)规定等特殊情况的企业申请入库,由各镇(街)、园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定并出具证明。
(五)守法经营,申报单位不存在《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规〔2023〕2号)不予资助的情形。
(六)已纳入市国产基础软件生态产业链“链主”企业名单的自动成为该产业链入库企业,无需再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入库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二)国产基础软件生态产业链企业入库申报信息表(附件1)。
(三)企业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完税证明,如暂无财务审计报告,请提供2023年度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提供企业具备基于国产操作系统(鸿蒙)进行系统、应用研发资质能力或经验的证明材料;工业企业提供企业生产制造产品已完成国产操作系统(鸿蒙)适配的证明材料,以及适配国产操作系统(鸿蒙)的产品
销售收入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销售协议、合同,产品专项审计报告,发票等)。
(五)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六)企业在国家、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证明。
(七)其他所需材料。
四、申报入库程序
(一)组织申报。市工信局发布国产基础软件生态产业链企业入库申报指南及申报通知,企业通过“企莞家”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并向镇(街)、园区经济发展主管部门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二)镇(街)、园区推荐。各镇(街)、园区经济发展主管部门通过“企莞家”平台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汇总报送企业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并严格把关每个企业申报入库重点产业链不得超过2条。
(三)部门审核。市工信局受理镇(街)、园区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并通过“企莞家”平台进行形式审核,组织专家、机构等组成评审组,对申请入库企业进行评审。
(四)名单公示。市工信局对拟入库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名单发布及运用。入库企业名单报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该办汇总后统一发至相关部门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对在库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四、其他说明
(一)每家企业最多可选择2条产业链申报入库。我市9条重点产业链分别是新能源汽车、智能移动终端、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智能机器人、储能、电动自行车、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预制菜、国产基础软件生态。
(二)纸质材料盖章及报送要求。镇(街)、园区经济发展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企业在线打印申报表格,连同其他申请资料汇编成册纸质版一式两份,要求与申报系统资料保持一致,加盖封面章及骑缝章,向所属镇(街)、园区经济发展主管部门报送纸质材料,镇(街)、园区经济发展主管部门在申报表上出具审核意见后报市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