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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3 年度省下放东莞市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我局与各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的《项目合同书》,2023年省下放东莞市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的实施时间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截止。根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项目管理制度(试行)》的规定,我局决定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一)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二)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三)内外贸一体化企业知识产权海外保护能力提升项目;
(四)海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推广项目;
(五)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项目;
(六)重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七)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项目。具体项目验收清单详见附件。
二、验收方式
我局将委托第三方采取会议验收的方式进行项目结题验收。
三、验收材料
(一)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 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2. 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3. 项目成果及佐证材料;
4. 项目成果推广应用情况报告;
5. 项目经费使用及佐证材料(包括资金使用预算表、明细表、凭证票据等。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属于项目使用的经费不能列入,而且相关证明材料能够应对日后的财政绩效评价。票据等支出凭证原则上按照 1:1 比例复印,确保凭证数据和内容清晰可见)。
(二)项目工作总结报告要求
1.(封面)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公章):地址与邮编:
联系人:
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2.(正文)总结报告内容。
(1) 项目执行情况(包括合同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经费开支明细等)。
(2) 项目执行中主要亮点、成效、社会效益。
(3) 执行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有关建议。
3.报告所涉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报告正文控制在 8000 字以内。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对照合同有关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自查项目实施情况,并按本通知的要求报送验收材料。联合承担项目的,由项目主承担单位负责组织验收材料的编制和报送。
(二)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前将编写好的结题验收纸质材料提交东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 112 号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 楼 505 室),相关材料电子版分别以 PDF 版和 WORD 版报送至电子邮箱 dgbhk505@163.com(邮件名称请注明“承担单位+ ××项目结题验收材料”)。
(三)所有验收材料均要求完整编好目录和页码,用 A4 纸双面打印,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加封面后胶装装订成册(一式 5 份)。
(四)会议验收的时间和地点待我局确定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保护科刘俏伶,联系电话:26986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