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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东莞市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表于:2023-08-28 关注 

  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东莞市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东莞市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市监知保〔2023〕4号)、《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东莞市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市监知保〔2023〕6号)、《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东莞市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立项资助的通知》和《东莞市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类项目立项资助资金的通知》(东市监知中心〔2023〕7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对省级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及时跟进、掌握项目进度和资金支出等情况,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现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本次中期检查项目:2023年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东莞市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详见附件。


  二、检查方式

  中期检查以材料检查方式为主;如有必要,将选择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合同,按要求报送中期检查材料。若联合承担项目的,由项目主承担单位负责组织检查材料的编制和报送。


  三、中期检查材料要求

  (一)中期检查材料

  根据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出具工作中期总结(内容含:中期项目成果及项目成果证明材料、中期经费支出明细表、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等等)。

  (二)项目工作中期总结要求

  1.(封面)基本信息

  XXXX项目

  中期总结

  (参考格式)

  单位名称(公章):

  地址与邮编:

  联系人:

  电话/手机:

  E-mail:

  2.(正文)中期总结内容

  (1)项目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

  (2)项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3)项目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

  (4)执行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有关建议。

  注:报告所涉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


  四、中期检查材料要求

  各承担单位按照项目合同复印件、中期总结、成果及佐证材料、推广应用情况、经费开支情况的顺序统一汇总装订,一式三份,盖章后于2023年9月4日17:00时前报送到我局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科,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段112号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505室。可编辑word 版及盖章扫描后的PDF 版同时报送至我局知识产权保护科邮箱:dgamrbhk@dg.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承担单位+中期检查材料”)。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保护科刘俏伶,联系电话:2698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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