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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专精特新政策

发表于:2022-11-22 关注 

我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在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细分市场中,产品质量稳定、市场占有率高、创新能力强、成长性高,能够提供高质量、多样化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处于领先地位、核心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近年来,国家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省级政策、市级政策不断出台,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不断走向“专精特新型”小巨人企业路上。在国家新一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中,提出到2020年,培育1000家左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过十多年努力,已经成为江苏省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目前,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已突破1.8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50%。在工业企业细分市场中,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占据了70%以上份额;在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细分市场中,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占全省新能源汽车制造业70%以上份额;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集群数量中,江苏占比更是超过50%。

一、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政策依据:《江苏省工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部联企业〔2017〕185号),以及《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苏企财〔2017〕9号)、《江苏省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苏经信高规〔2016〕165号)等文件精神。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符合专精特新要求的“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质量标杆企业、瞪羚企业等,按规定给予支持。政策支持:·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制定国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及专项政策,制定实施相关配套措施;·对省级以上“专精”中小企业按照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在工业强省、绿色发展、创新驱动目标的指导下,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注细分市场、掌握核心技术,实现质量效益提升和转型升级。优先支持技术创新需求强于细分行业的“龙头型”中小企业;优先支持制造业优势行业中发展潜力大品种,特别是“小巨人”和专精特新产品。推动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标准建设和国际认证工作。对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每个给予50万元资助。·省级平台承担全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重大项目建设工程、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所需的配套设施(设备)纳入国家支持范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优先支持;相关行业科研院所联合开展工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开发;企业申请专利获得授权后,按实际给予相应补助;对首台(套)产品和核心零部件进口免征关税等方面的相关财政优惠继续执行到2020年。·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将给予一定的奖补资金支持(具体奖励金额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方案、服务和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和省科技型领军企业等。申报时,相关信息须已在江苏省融资担保集团网报送企业信息,并附电子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鼓励各地将其作为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单位申请财政

二、政策支持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享受税费优惠。增值税税率由5%降至3%,地方增值税留抵退税最高限额由目前的500万元提高至1000万元。地方税种由原5个调整为6个,其中:国内增值税由5%下调为1%,增值税由11%下调为13%;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补助;“三资”企业所得税由20%降至15%。对上年度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省级给予奖励20万元;对前三年每年每户累计奖励不超过50万元!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标准为,对当年新增的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亿元的按50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增的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的,奖励500万元;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首次5000万元以上即可享受奖励。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对省认定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三项奖补”优惠事项实施范围内予以倾斜。“十三五”期间继续实施《关于实施江苏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和《省财政厅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科发〔2017〕81号)。其中,国家专项资金以奖代补额度上限为50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本地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小巨人企业。政策主要支持内容包括:提高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力度;在融资贷款、股权投资、保险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扶持其发展企业;对首次进入“专精特新”序列的中小微企业享受贷款贴息,并支持在银行开立账户进行资金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投放,引导各类银行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力度,提高贷款发放效率与质量。重点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开展跟踪辅导,落实首贷后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落实相应贷款贴息、奖补等政策措施;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实行信用贷款展期政策;给予贴息或奖励。对符合

三、实施路径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以提高质量效益为核心,以提高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强化企业支撑为主线,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精准发力,着力打造一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标杆,形成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集群。一是完善产业链供应链。重点培育发展一批专业化配套水平高、竞争力强的“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二是实施智能化改造。鼓励制造业核心技术改造,提升制造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三是培育发展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成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单打”“双百”、“单项冠军”“小巨人”企业,加大制造业单项冠军与瞪羚培育力度。其中,细分市场龙头或者单项冠军和培育的产业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细分产业领域的“细分龙头”的小巨人企业。三是强化公共服务支撑。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功能定位,提供专业化服务、精细化服务等专业化服务,帮助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通过一系列举措,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竞争优势和品牌影响力,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5年。

四、重点支持对象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支持三类企业:一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制造业企业占比8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占比60%以上。产品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在细分市场中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二是骨干企业。具有“一企一策”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核心竞争力及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具备专业化开发和生产服务能力,在细分市场中处于领先地位,能够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核心竞争力强,成长性好,且在本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三是细分市场的领军者。指在细分市场中处于领先地位,通过持续创新而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中小企业。四是获得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称号的小微初创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