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热点资讯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政策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政策

发表于:2022-11-16 关注 

目前我国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新旧动能转换、创新驱动发展中扮演着更加重要的角色,成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生力军。在国家提出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我市中小企业聚焦主业、专注创新、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发展等,聚焦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不断提升专业化程度和创新能力,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产业集群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为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为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加快推动企业创新发展、促进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政策内容

鼓励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对首次入选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不超过企业获得市级认定资金总额1%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鼓励企业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工作。鼓励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二、扶持对象

企业为在山东省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中小企业,在细分市场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拥有核心技术和独特竞争优势的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与核心竞争力,在细分市场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细分市场份额占比或营业收入占比达到20%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或利税总额排名前10%的企业。按照申报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划分为“营收超百万”企业和“营收超百万”“营收超千万”企业或省级工业强县以上企业的,按照上年度营业收入划分为“营收超亿元”和“营收超两亿元”企业或省级工业强县以上企业的分别按照上述标准认定。

三、政策实施时间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2年7月31日后申报的企业不再享受本政策。对已享受市级财政支持的,不重复享受本政策,按照“谁申报谁受益,谁申报谁负责”原则,由企业自行负责。本政策仅适用于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库中申报企业。本政策有效期内未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可享受本政策。

四、申报程序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过“青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或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予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向县(市、区)工信局发送“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申请汇总表(见附件)。县(市、区)工信局根据申报条件,结合实际确定奖励对象并组织实施。县(市、区)工信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工信局审核后组织初审。根据初审结果,按照择优原则确定奖励对象并组织实施。

五、其他事项

市工信局将对申报企业实行全程跟踪服务。每年对申报企业的行业发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择优遴选出一批优秀企业予以表彰奖励。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