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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新型研发机构认定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13 浏览量:90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2-12/2018-03-12
  • 项目类型 :
      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研发机构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新型研发机构认定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新型研发机构、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社会组织、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我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发展,根据《东莞市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办法(修订)》(东府办〔2017〕133号),现开展2018年度新型研发机构认定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起止时间:2月12日—3月12日下午5时;

  (二)网上审核截止时间:3月22日下午5时;

  (三)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4月3日下午5时。

 

  二、 申报程序

  (一)填报

  采用网上填写申请书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http://219.130.55.161/ujet/)填写申报书。首次申报的单位必须注册新帐号。

  (二)审查

  镇街(园区)所属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报书后,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初审,再由市科技局业务科室网上进行审查;市属申报单位直接由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在网上审查。

  (三)报送

  镇街(园区)所属申报单位经市科技局网上审查通过后,须打印书面材料报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加盖意见,再报送到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

  市属申报单位经市科技局网上受理通过后,须打印书面材料直接交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

  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资助项目书面申报材料需一式3份;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项目书面申报材料需一式6份,所有材料均应以A4规格按顺序合并用线装订成册,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手工或打印编写页码)。

 

  三、 注意事项

  (一)请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按通知要求组织发动相关单位申请,并按要求和时间统一推荐报送到市科技局。

  (二)申请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三)所有申报材料申请单位自行留底,我局受理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四、 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地址:东莞市莞城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联系人:袁倩华;

  联系电话:22831315。

  (二)市科技局业务受理大厅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中路2号东莞市技术博物馆1楼;

  联系人:谢凤娟;

  联系电话:22830056。

  (三)广东开普互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联系人:何包稳;

  联系电话:18926870083。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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