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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停止实施<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部分资助条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表于:2022-05-31 关注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停止实施<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部分资助条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我局拟印发《关于停止实施<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部分资助条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各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文件形式提交至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进一步沟通联系。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9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31日


  (联系人:高新技术科 钟奕;联系电话:22831332)


关于停止实施《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部分资助条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做好现行有效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自查清理工作,以及省、市财政部门关于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安排财政支出一般不得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拟决定停止实施《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东科〔2020〕40号)第十四条第(二)项“首次晋级奖励。高企年营业收入首次晋级5000万元级别、2亿元级别、10亿元级别的,市财政按照企业首次晋级年度本地形成的地方财力比上一年增长部分按最高不超过3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

  特此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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