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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东莞市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开发与认定的公告
按照《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开发与认定办法〉的通知》(东人社发〔2022〕26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完善技能人才培训和评价体系,促进技能人才培养和产业同步发展。我市2022年将组织开发与认定一批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职业技能评价标准开发
1.申报单位范围: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企业、职业培训机构、行业组织、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市级以上公共技能实训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2.开发项目范围:
(1)可申请开发适应我市产业发展和技术变革需求且未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含题库);
(2)可申请开发满足我市产业特别是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以及其他行业紧缺急需,且未有的专项职业能力。
(二)职业技能培训标准认定
1.申报单位范围:具有已实施使用的、完善的且省、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目录未有的培训课程及考核规范的我市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行业组织、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及市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分基地)等均可申请认定。
2.认定培训标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技能类职业(工种)、新职业、专项职业能力或技能单元等,其中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已纳入准入类国家职业资格的工种不在本申报范围。
二、申报资料
(一)申报职业技能评价标准开发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东莞市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开发调研情况表》(附件1);
2.《东莞市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开发申请书》(附件2);
3.开发人员(一人只能参与一个开发项目)相关资料(身份证复印件、近一年社保证明、职称证或技能证复印件等)。
(二)申报职业技能培训标准认定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东莞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认定申请书》(附件3);
2.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含考核规范及3套以上样题);
3.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实施过程整体报告(近两年在东莞市开展技能培训评价的情况)。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申报单位严格按照《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开发与认定办法〉的通知》(东人社发〔2022]26号)要求如实填报申报资料,其中附件1、附件2、附件3需加盖公章。
(一)申报方式
1.所有申报资料扫描成pdf版本与word版本一并打包,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箱︰zynlpjk@dg.gov.cn。
2.申报资料纸质版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等方式提交到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职业能力研究与评价科。
邮寄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育兴路101号职业能力研究与评价科,联系电话∶(0769)22206605。收件人∶潘锦强、陈巨。
(二)申报时间
电子档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5日,纸质资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0日。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3日
(联系人:潘锦强、陈巨,联系电话:(0769)22206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