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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政策补贴的申报受理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2 浏览量:238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2-05-12/2022-09-30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人才补贴
  • 资助金额 :
      2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政策补贴的申报受理通知


  为贯彻落实《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松山湖发〔2022〕8号),我局拟于近期开展政策补贴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类别

  综合补贴、实习补贴、聘用补贴


  二、申报时间

  此次申报受理起止时间为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逾期不申报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政策申报。


  三、申报材料与要求

  详见附件2、3、4


  四、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提交材料。申报个人/单位填写相应补贴类别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携带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至松山湖人才大厦一楼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大厅(科技四路16号光大We谷C2栋),由受理窗口核对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是否一致。

  (二)材料审核。受理窗口核对确认相关申报材料,即视为正式受理。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报送规范要求的,申报个人/单位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完成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的,该申报个人/单位本期申报资格自动取消。对于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的,由人社分局会同园区相关部门核查相关证明材料,并征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

  (三)公示与审批。当期(每季度为一期,以提交纸质材料的时间为准)通过审核的个人/单位名单和基本信息由人社分局于松山湖高新区官网(网址:http://ssl.dg.gov.cn/)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人社分局结合有关部门意见及社会公示情况,将拟资助项目报请松山湖管委会审定。

  (四)资金拨付。人社分局根据松山湖管委会审批结果,按程序拨付资金。


  五、咨询、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松山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电话咨询)

  联系方式:谭先生,0769-22891900

  (二)松山湖人才大厦一楼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大厅(纸质材料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陈小姐、叶先生,0769-22897979、23078150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山湖分局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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