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对我镇《高埗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试行)》等7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对我镇《高埗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试行)》等7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意见的公告

发表于:2021-08-03 关注 

关于公开征求对我镇《高埗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试行)》等7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我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确保依法行政,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东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办法》文件的精神,我镇拟对《高埗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试行)》、《高埗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高埗镇“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人才资助实施细则》、《高埗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运营财政奖励补贴细则》、《高埗镇村组转贷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高埗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实施方案》和《高埗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等7份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清理工作。

  本次评估清理工作是指规范性文件发布实施后,根据制定目的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其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实施效果等进行跟踪调查、分析评估,并确定该规范性文件是否保留、修改或废止。

  为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对《高埗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试行)》等7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征集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意见征求时间为2021年8月3日至9月2日。公众意见可以参考《行政规范性文件问卷调查表》(见附件8),并通过邮寄、来电或电子邮箱反馈评估意见,联系的方式如下:

  1.邮寄至高埗镇高龙中路1号高埗司法分局;

  2.电话:(0769)81136812;

  3.电子邮箱:gbsffj@163.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

  1. 《高埗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试行)》高府〔2017〕8号;

  2.《高埗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高府〔2017〕85号);

  3.《高埗镇“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人才资助实施细则》(高府办〔2018〕13号);

  4.《高埗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运营财政奖励补贴细则》(高府办〔2019〕31号);

  5.《高埗镇村组转贷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高府办〔2020〕5号);

  6.《高埗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培养实施方案》(高府办〔2019〕30号);

  7.《高埗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实施方案》(高府办〔2019〕30号);

  8.《行政规范性文件问卷调查表》。


  高埗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