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四川省关于组织参加第23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的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第23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的通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23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第23届工博会)将于2021年9月14日至9月18日在上海举行。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强工业”决策部署,加快提升“5+1”现代工业体系能级,推动“四川制造”优势企业与国内外领先企业交流合作,我厅拟组织企业参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概况
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自1999年至今已连续举办22届,是经国务院批准唯一具有评奖功能的大型工业博览会。第23届工博会以“智能、互联—赋能产业新发展”为主题,规划展览面积约28万平方米,预计将有超过2600家展商参展,逾17万中外专业观众参观。现场设置9大专业展,分别是数控机床与金属加工展、工业自动化展、节能环保技术与设备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应用展(工业互联网展)、能源技术与设备展、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展、机器人展、科技创新展、新材料产业展。届时还将有数10场高质量的高峰论坛及活动同期举行。
二、参展企业条件及范围
(一)参展条件。
1.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工业企业。
2.参展产品(项目)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产品需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和良好的的示范应用效果。
(二)参展范围。
包括且不限于: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新一代网络技术、大数据、软件与信息服务、航空与燃机、智能装备、轨道交通、新能源与智能汽车、新材料等产业。
三、具体流程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填报《第23届工博会参展报名表》(附件2),对企业及产品(项目)审查核实合格后,汇总报名情况填写《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3),盖章后上报。
(二)经济和信息化厅根据申报条件对企业和产品(项目)进行审核筛选并确定最终参展企业及产品(项目)。
四、其他事项
(一)经济和信息化厅将根据参展企业情况和展会专业馆设置布局,与展会承办单位对接确认企业展示位置。
(二)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征集流程,于2021年7月9日前将报名材料发至厅对外经济合作处。
联系人:对外经济合作处朱磊
联系电话:028-86265844
邮 箱:332968209@qq.com
附件:1.第23届工博会展区分布图
2.第23届工博会参展报名表
3.报名情况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