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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东莞市关于受理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站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8 浏览量:245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6-18/2021-12-31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市科技局关于受理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站申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体系建设,加快开放共享工作进度,充分发挥科研仪器设备对全市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我局将认定一批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站,负责发动机构、企业等参与开放共享,开展培训、宣传、推广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中介服务机构、孵化器、产业园区等。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固定规范的服务场地和服务设施;

  (二)拥有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服务资源,具有丰富的企业服务的经验;

  (三)建立开放共享服务体系,配备两名以上专职的专业开放共享服务专员;


  三、申请程序

  (一)提交申请。申请单位准备《东莞市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站申请书》(见附件)及相关附件资料(一式两份),提交到市电子计算中心。

  (二)认定报备。市电子计算中心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考察、会议论证,对符合条件的单位给予认定,并报市科技局备案。

  (三)挂牌。由市电子计算中心统一制作并授予牌匾。


  四、材料受理及联系方式

  (一)材料受理时间:常年受理纸质材料,并按季度集中审核(即每季度末的下一个月集中审核上一季度提交的材料)。

  (二)材料受理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新芬路38号科学馆六楼。

  (三)联系方式:

  市电子计算中心:黄锦华,22113221

  市科技局实验室与平台基地科:杨红,22831330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站申请书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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