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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厚街镇引进优质工业项目奖励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表于:2020-06-12 关注 

关于《厚街镇引进优质工业项目奖励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招引优质工业项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被征地社区经济组织的长远利益,促进社区基层经济均衡、持续发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厚街镇引进优质工业项目奖励实施方案》框架及主要内容

  《厚街镇引进优质工业项目奖励实施方案》共分十条。

  第一条对本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作出说明。

  第二条是奖励对象。本方案奖励对象为我镇社区经济组织,主要包括股份经济联合社及其下属分社(以下简称为“社区”)。

  第三条是奖励范围。包括(一)社区利用原有物业新引进或以续约形式引进优质工业项目,且已投产经营。(二)社区自行新建物业,或以土地出租、流转出让方式交付给投资方新建物业引进优质工业项目,且已投产经营。(三)社区以“工改工”方式改造后,新建物业引进优质工业项目,且已投产经营。(四)社区土地征转为国有土地后,新建物业引进优质工业项目,且已投产经营。

  第四条是奖励条件及标准。(一)集体原有物业或新建物业引进项目。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方可获得奖励:1.项目主体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项目年财政贡献不低于所承租物业的对应基准线(具体详见《实施办法》);3.项目年财政贡献不低于原承租企业近三年平均值;4.项目若为增资扩产项目的,其年财政贡献须同时较上年度有所增长。奖励标准为:项目年财政贡献达到上述奖励条件的,超出上述奖励条件第2、3项,以高者为标准部分按镇级留成的相应比例奖励给所属社区(市镇认定的次发达社区奖励比例40%,其他社区奖励比例20%,下同)。单个项目每年奖励不高于200万元。实施年限为:自物业引入工业项目起计至租期结束。以正式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流转出让合同等)的签订日期为准,签订日期在本方案发布之后的,才适用本方案;签订日期在本方案发布之前的,不适用本方案。

  (二)集体土地征转为国有土地引进项目。镇政府统筹用地新建工业项目,项目投产后第二个完整会计年度起15年内,项目承诺的财政贡献(以镇政府与项目签订《投资协议书》约定的财政贡献为准)镇级留成部分按相应比例奖励给原土地权属社区(项目地块涉及多个社区的,奖励金额按所占面积比例分配给相应社区),具体奖励条款按“一事一议”方式报镇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审定。

  第五条是税收奖励申请、审批和拨付。具体程序如下:(一)申请。社区自行核实辖区内达到奖励标准的企业名单,汇总累计奖励金额达到1万元(含)以上的方予以奖励,并由社区于每年4月30日前一次性向镇招商办提交上一年度符合奖励标准的企业名单申请,逾期提交的将不再受理。申请资料包括:1、《厚街镇引进优质工业项目奖励申请表》;2、项目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项目涉税证明(税务部门出具);4、社区引进项目签订的土地或物业租赁(转让)合同复印件。(二)审批和拨付。申请材料经项目主管部门、厚街税务分局、镇招商办核实后,奖励名单报镇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议后,由镇财政分局于当年6月30日前拨付。

  第六条至第十条是其他条款。包括明确奖励金的预算申报、财政贡献的定义,明确房地产、商业等非工业项目原则上不适应本方案,特殊情况有需要的,可按“一事一议”报镇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审定等内容。另,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三、《厚街镇引进优质工业项目奖励实施方案》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厚街镇引进优质工业项目奖励实施方案》由镇招商办负责统筹解读,联系电话:0769-85889323。


  点击查看政策文件:厚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厚街镇引进优质工业项目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