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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虎门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表于:2020-07-29 关注 

关于《虎门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虎门镇人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6月30日印发了《虎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虎门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实施方案>的通知》(点击查看),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集聚一大批新时代创新人才,为我镇深化创新驱动、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7〕1号)和《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东府办〔2018〕106号)精神,镇人社分局草拟了《虎门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二、形成过程

  《虎门镇2019年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实施方案》(虎府办〔2019〕13号,方案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终止。为继续做好补贴配套工作,镇人社分局负责起草《虎门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综合研究并征求东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组织办、镇财政分局、镇工信局意见,3月形成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1月16日至2月7日,在“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对《虎门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示,因疫情影响,公示期延长至2020年年2月21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因针对方案内容适应我镇实际有部分调整,于2020年4月1日至4月17日,在“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对《虎门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实施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镇法制办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提交镇政府审定,经2020年6月18日召开的第7次镇政府专题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后,2020年6月30日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印发该通知。


  三、主要内容

  《方案》由总体目标、主要内容、组织保障、监督管理、解析负责及实施时效六部分组成,方案对在限定新引进人才就业单位就业,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具初级职称,且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1. 人事档案关系在我市;2. 2017年1月1日后引进我市(引进时间以首个我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为准);3. 与我镇用人单位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才给予每人最高补贴10,000元,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人才最高补贴20,000元。其中:1. 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2. 符合条件且具有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新引进人才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市、镇财政有关人才政策待遇,重复部分予以核减。

  《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