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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关于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贴息资金的公示

发表于:2020-05-22 关注 

关于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贴息资金的公示


  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贴息资金操作细则》(东发改〔2019〕312号)的规定,以及《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及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贴息资金安排计划的函》(粤发改产业函〔2019〕4204号)的文件要求,经对收到的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生产销售的新能源汽车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贴息资金申请条件。现将2020年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贴息资金拟拨付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发展和改革局电力和节能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期间: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8日
  受理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电力和节能科
  地址:南城区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9楼
  电话:0769-23660086


  附件:东莞市2020年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贴息资金拟拨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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