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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关于我市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核查情况的公示

发表于:2020-06-04 关注 

关于我市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核查情况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和2017-2019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0〕41号)(下称《通知》),我局组织收集本土汽车生产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材料,此次共收到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符合《通知》要求的车辆共计1469辆,现就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发展和改革局电力管理和节能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期间: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10日

  受理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电力管理和节能科

  地址:南城区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9楼

  电话:0769-23660086


  附件:

  附件1: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

  附件2: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

  附件3: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

  附件4: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