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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重大产业项目贷款贴息项目实施细则》的解读说明

发表于:2020-06-14 关注 

关于《东莞市重大产业项目贷款贴息项目实施细则》的解读说明


  政策原文: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东莞市重大产业项目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发改〔2020〕202号)(点击查看)

  为用好市重大产业项目投资贴息专项资金,以战时体制强化高位统筹、高效决策,全力推动经济发展回稳向好、行稳致远,制定出台了《东莞市重大产业项目贷款贴息项目实施细则》。


  申报规定(一)资金使用原则

  专项资金总额2亿元,实行总额控制,按照“突出重点优先、先到先得“原则进行拨行。如出现申请超过总额情况,根据申请情况按比例折算核定拨付金额。


  申报规定(二)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申报单位必须在东莞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申报企业必须为我市2020年市重大产业项目投资方; 

  3. 贷款合同必须为在2019年或2020年签订的项目贷款或固定资产投资类贷款,且放款时间必须在2020年。原则上不受理流动资金贷款等贷款贴息申报。


  申报规定(三)贴息标准和期限

  按2020年贷款实际放款到账金额的1%进行贴息,并根据实际付息时间进行折算,每个项目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贴息期限根据企业提供的付息凭证确定,最长不超过一年。


  申报规定(四)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材料需盖有企业公章,一式两份,包括: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单位与银行签订的正式贷款合同复印件; 

  3.银行贷款发放凭证复印件; 

  4.利息支付凭证(需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申报规定(五)申报时间

  根据“随时申报、分批审批”原则,企业可随时申报,市发展改革局按相关程序初审后,原则上每月形成一批报市指挥部投资调度组会审;项目数量较多的,可适时启动每周一审,进一步提速企业申报遴选和审批工作,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审核重点

  审核重点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

  (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在收集、审核企业申报材料时,应注意检查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二)申报的项目是否被认定为2020年市重大产业项目。

  (三)贷款合同签订时间及放款时间是否符合规定。贷款合同必须为在2019年或2020年签订的项目贷款或固定资产投资类贷款,且放款时间必须在2020年。

  (四)贷款资金是否用于申报项目建设。在审核过程中,注意检查贷款合同关于资金用途的有关内容,以确定贷款资金用于企业申报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或固定资产投资。

  (五)确定企业付息月份。根据企业提供的银行利息支付凭证进行确定,必要时可要求企业提供付息账户的银行流水明细清单,以便核对。


  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镇街(园区)指挥部组织企业进行申报,并按要求收集企业申报材料。

  (二)组织初审。镇街(园区)指挥部收集汇总企业申请和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后,会同市指导服务组进行初审。会审后,将企业资金申请表连同其他申请资料汇编成册以镇街(园区)指挥部名义报市指挥部。

  (三)社会公示。市指挥部综合协调组收到镇街(园区)申请后转投资调度组办理。市发展改革局(市指挥部投资调度组牵头部门)同步将拟申请补贴企业名单和贷款贴息金额,通过中国•东莞政府网站、市发展改革局官网进行公示并征求社会意见,公示期为3天。对公示有异议的项目,市指挥部将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核实,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予支持。

  (四)项目评审。市指挥部投资调度组对申请企业进行评审,形成会议纪要。若需市指挥部审定,以会议纪要或呈批表等形式报市指挥部。市指挥部通过会议纪要、任务书等方式下达市指挥部投资调度组和各有关成员单位。

  (五)资金拨付。市发展改革局根据会议纪要或任务书落实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