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东莞市关于组织开展2017-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留存清算)补贴清算的通知

​东莞市关于组织开展2017-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留存清算)补贴清算的通知

发表于:2020-11-02 关注 

关于组织开展2017-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留存清算)补贴清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全市尚有2017-2018年推广应用的部分新能源汽车因前期清算补贴时其行驶里程未达2万公里而留存清算(具体详见2019年12月18日我局网站公示《关于我市2017-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专项资金核查情况的公示》http://dgdp.dg.gov.cn/fzgg/cyhny/qtxx/content/post_2489384.html),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将于近期开展2017-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留存清算)补贴清算工作。请各涉及有留存清算车辆的推广应用企业对照《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有关要求,提供2017-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留存清算车辆(行驶里程需达2万公里)的清算材料(企业盖章),并请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gfg_dlgl@163.com)。

  联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电力和节能科

  联系电话:23660086

  联系地址:东莞市行政中心主楼9楼56号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