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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0年技术标准战略和计量检测体系扶持奖励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禅城区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和构建计量检测体系相关工作,夯实质量强区工作基础,促进禅城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禅城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推进品牌和技术标准战略工作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佛禅府〔2017〕7号)有关规定,现将申报2020年技术标准战略和计量检测体系扶持奖励项目经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禅城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奖励项目应符合《佛山市禅城区推进品牌和技术标准战略工作扶持奖励办法》(佛禅府〔2017〕7号,下称《办法》)的奖励条件。具体如下:
(一)技术标准战略类奖励条件
1.主导或协助制定(修订)正式批准发布的技术标准,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2.经标准联盟组织审定、发布、公开的,以禅城区企业为主发起的社会团体制定的团体标准(联盟标准)。
3.已通过验收的国家、省、市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项目。
(二)计量体系检测体系类奖励条件
1.新获得或复评通过国家计量检测体系认证(ISO10012)。
2.新获得或复评通过二、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
3.能源计量考核达到“优秀”等级以上。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佛山市禅城区推进品牌和技术标准战略扶持奖励申请表》(见附件1)。
5.其他证明材料:
(1)申报研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奖励项目的单位应提交已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申报国际标准制定奖励的单位应提交有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出具的参与制定相关标准的有效证明材料。
(2)申报团体标准制定奖励的,应提交该团体标准的标准文本(带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水印)、编制说明、审查会议纪要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的公布截图等证明材料;申报联盟标准制定奖励的,应提交联盟标准备案通知及经备案的标准文本。
(3)申报标准化示范区、试点项目奖励的,应提交项目验收通过报告和有关主管行政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
(4)申报“国家计量检测体系认证”奖励项目的单位应提交“计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5)申报“二、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奖励项目的单位应提交“计量体系合格证”证书复印件。
(6)申报“能源计量考核”奖励项目的单位应提交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能源计量考核优秀等级”的考核结果通知书。
证明材料需要加盖申报企业的公章。
四、其他
本次奖励项目申报采用线上提交申报材料的形式,申请单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禅城分厅 (http://fsfczj.foshan.gov.cn),选择办理事项,填报并上存申报材料。参与单位全年均可登录平台进行材料上存,我局全年对申报材料进行两次集中汇总审核。平台审核通过的,申请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前往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大厅)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第一批集中审核时间:本年度6月初汇总审核自去年12月1日至本年5月31日提交上存的材料;
第二批集中审核时间:本年度12月初汇总审核自本年6月1日至本年11月30日提交上存的材料。
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6日
(联系人:标准化科<技术标准战略类奖励>李月姬,联系电话:82340143;计量科<计量体系检测体系类>张红辉,联系电话:8396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