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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政策解读

发表于:2020-09-30 关注 

《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政策解读

  文件依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东府〔2020〕51号)(点击查看)

  简述:对年度内家政服务人员月平均在岗人数达到30人以上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每人每年1000元给予补贴。

  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属于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制家政企业确定标准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执行】。

  2.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家政服务人员月平均失业保险缴费人数达到30人以上。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补贴标准:按上一年度月平均缴费人数,每人1000元(不足1人部分不计算)。

  补贴期限:每年一次。

  应提交材料:

  1.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

  2.劳动合同复印件;

  3.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4.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申领表;

  5.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帐户复印件。

  申请程序:

  备齐资料→用人单位于每年6月底前向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现场提交上一年度的补贴申请资料→工作人员受理资料→部门审核→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本项补贴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