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策图解 东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政策解读
文件依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东府〔2020〕51号)(点击查看)
简述: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到园区、镇(街道)、村(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每人每月200元给予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
补贴条件:1.属于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2.到园区、镇(街道)、村(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4.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补贴由用人单位统一代为申领,发放至高校毕业生本人。
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200元。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应提交材料:
1.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5.社保卡异常的人员需提供个人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
(上述劳动合同、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经当场核对后退回。)
申请程序:
备齐资料→用人单位向单位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交资料→工作人员受理资料→部门审核→拨到补助对象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账户。
其他事项:用人单位应按季度向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申请对上季度的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 1 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