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策图解 东莞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解读
文件依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东府〔2020〕51号)(点击查看)
简述: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莞实现灵活就业,给予个人补贴社保缴费金额50%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2020年底前,补贴期限届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申请延长1年补贴期限。
补贴条件:1.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2.在莞实现灵活就业。3.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每月按实际社保缴费金额的50%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020年底前,补贴期限届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申请延长1年补贴期限。
应提交材料:
首次申领需提交的材料:
1.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复印件,社保卡异常的申请人需提供个人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
再次申领需提交的材料:
1.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
申请程序:
备齐资料→自主选择到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现场提交资料→工作人员受理资料→部门审核→拨到补助对象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