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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乐购东莞”促消费活动策划执行服务费初审结果的公示

发表于:2020-11-10 关注 

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乐购东莞”促消费活动策划执行服务费初审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乐购东莞”2020年第三季度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东经指综〔2020〕6号)、《关于印发<关于“乐购东莞”2020年第三季度促消费活动资金安排>的通知》(东经指〔2020〕8号)、《东莞市2020年“乐购东莞”第三季度促消费活动多行业微信平台发放消费券执行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关于开展“乐购东莞”2020年第三季度“东莞之夏”“东莞味道”品牌促消费活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合同》、《2020年第三季度乐购东莞购车补贴活动策划执行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精神,具体情况如下:

  一、东莞云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2020年“乐购东莞”第三季度促消费活动多行业微信平台发放消费券执行机构,服务费用为15万元。

  二、广东嫣然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2020年第三季度乐购东莞▪ 东莞之夏、东莞味道活动的统筹组织、活动策划、落实与执行方面的策划执行机构,服务费用为194.92万元。

  三、广东通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020年第三季度乐购东莞促消费活动购车补贴活动的策划执行机构,服务费用为11万元。

  现将2020年“乐购东莞”第三季度促消费活动策划执行服务费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数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市场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17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8楼市场科

  电话:0769-22817597、22997380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