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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省级农业龙头企业“以奖代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取消2017年广州市江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汤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穗农函〔2020〕411号)和《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农业局关于调整下达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建设(第三批)部分资金的函》(穗财农〔2018〕32号),参照《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农业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云府规〔2017〕11号),现组织开展省级农业龙头企业“以奖代补”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广州市白云区内的省级农业龙头企业(2016年底前获得该资格的)。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实施地点在广州市白云区;
(二)项目建设符合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发展整体规划,并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同一农业龙头企业同一项目不可多头申报;有在建的农业项目未按规定完成验收的农业龙头企业不予受理新申报项目;
(四)单个申报项目奖补金额不超过95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白云区农业项目申报书(省级农业龙头企业“以奖代补”项目)》(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营场所证明;
(三)项目承诺书;
(四)项目预算及可行性报告。
四、申报程序
申报农业龙头企业提供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向所属镇街提出申报申请;所属镇街对申报农业龙头企业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后,报送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请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积极申报“以奖代补”项目,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少甫、黎祥义
联系电话:020-86386656
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