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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

发表于:2020-11-13 关注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

  粤市监认监〔2020〕630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认证机构: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国市监认证〔2020〕16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继续深入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扩面工作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继续开展中小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培训,组织有关认证机构开展技术服务及对口帮扶活动,指导中小微企业培养提高质量管理意识,掌握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管理方法,建立完善企业内部质量管理评价与提升制度,切实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二、借鉴推广试点成果,提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

  各有关认证机构要借鉴试点成果,参照有关指南,调整完善认证流程和实施方法,针对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现状和需求,开展针对性认证服务,切实提高认证针对性、有效性。要严格按照《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证后跟踪检查,及时纠正获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方面的问题和不足,督促其持续保证认证条件和要求。


  三、组织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监管,督促认证机构、获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运行效果符合质量管理要求。督促相关认证机构加强认证服务,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行动,组织获证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效果评价,持续改进质量管理措施,增强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质量,促进企业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四、及时报送信息

  请各市局分别于2020年11月30日、2021年5月20日和11月20日前,分阶段向省局报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开展情况。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2日

  (联系人:田泽维,联系电话:020-388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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