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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山东省2019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
鲁科字【2019】146号
各有关市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的《山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鲁科字〔2018〕16号)、《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增补入〈山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科字〔2018〕102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地方初审、专家评审和公示,现认定济南大宇宙信息创造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为山东省2019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效期三年。
请各市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等规定,切实做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强化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培育和支持,提升全省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
附件:
山东省2019年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
山东省科技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9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