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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征集2018年度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海洋产业(直接资助类)项目的通知

发表于:2017-09-06 关注 
为加快推进2018年度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做好2018年项目储备和资金预算,现征集2018年度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海洋产业(直接资助类)项目。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2018年度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做好2018年项目储备和资金预算,现征集2018年度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海洋产业(直接资助类)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一)“创新链+产业链”融合专项扶持计划。

  扶持产业:海洋产业

  支持领域:以产业链和创新链的重大需求和关键环节为导向,以前沿基础研究、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产业化应用示范为重点,支持申报单位紧密合作,促进产、学、研、用优质资源高效集成。

  (二)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扶持计划。

  扶持产业:海洋产业

  支持领域:支持申报单位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实施对实现我市海洋产业跨越式发展具有全局性影响和关键性推动作用,夯实产业基础、完善支撑条件、强化产业链上下游配套能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创新能力的项目。

  (三)市场准入扶持计划。

  扶持产业:海洋产业

  支持领域:支持申报单位为开拓国内外市场,保障其技术、产品及服务符合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上市要求,获得各类市场准入注册、认证和许可的项目。


  二、支持数量及资助方式

  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根据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滚动安排。

  资助方式:无偿资助。

  (一)“创新链+产业链”融合专项扶持计划:事前资助,每个实施方案的资助总额不超过总投资的30%,每年度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支持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资助资金根据实施方案年度检查评估情况分期拨付。

  (二)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扶持计划:海洋产业,事前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该扶持计划仅用于扶持公共基础设施、公共平台类项目,或者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申报项目。

  (三)市场准入扶持计划:事后资助,根据核定的项目费用实际发生额予以资助,并受年度资助总额控制。海洋产业领域获得权威认证的,单个企业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市经贸信息委2018年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海洋产业(直接资助类)项目征集填报指南(见附件1),填写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海洋产业项目征集表(直接资助类)(见附件2),并于9月31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版发邮件至联系人邮箱,邮件请注明公司名称和项目名称。


  特此通知。

  (联系人:赵龙,电话:88125214,邮箱:zhaolong@szjmxxw.gov.cn)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