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政策前沿 关于开展2017年深圳市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年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基〔2017〕185号),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摸清财政投入形成的科技资源家底,及时掌握科技资源的存量和动态变化情况,优化科技基础条件资源(以下简称“科技资源”)配置,支撑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等科技管理工作,经研究,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基础研究与科研条件处决定继续开展2017年度深圳市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以下简称“科技资源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
科技资源调查主要对象为拥有财政投入形成科技资源的各地方有关部门所属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企业所属科研机构。原则上,科技资源调查对象应是开展自然科学研究活动的法人单位;行政机关、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从事社会科学研究、艺术教育、职业教育等的高校院所以及保密单位,除特殊原因外,一般不纳入科技资源调查范围。
科技资源调查的内容主要为上述对象拥有的财政投入形成大科学装置、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信息、生物种质资源库(馆、园、圃、场)等各类科技资源的状况,调查对象见附件2。国家规定的涉密内容不参加调查。
科技资源调查的数据信息采集的时间节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本次调查在上一年度上报数据的基础上,重点调查新增50万元以上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情况,以及存量科技资源在2016年度的运行服务情况。
二、工作分工
深圳地方科技资源调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工组织的方式开展。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负责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并委托深圳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资源共享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仪器共享管理中心”)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相关单位的组织动员、数据审核与数据分析利用等工作。各有关单位通过系统(http://szyqgx.com)进行数据更新上报工作。本年度资源调查工作具体实施包括组织动员及培训、系统准备、数据采集与填报、数据审核与纠错、数据汇总与上报等五个工作环节。
三、数据填报与数据审核
各有关单位登录“深圳2017地方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zyqgx.com),在“调查表填报子系统”中进行数据填报、数据校核和数据上报工作;历年参加资源调查的单位,继续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新增调查单位的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另发。各行政主管部门继续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调查表审核子系统”对下属单位的上报数据进行审核。
四、工作进度安排
1、系统培训会:仪器共享管理中心将于9月1日组织“深圳市2017年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培训会”,邀请各填报单位填报人员参加培训会,具体培训时间为:9月1日14:30;地点:软件大厦一楼演示厅(深圳市科技园中区高新中一道9号)。请各单位及时回复参会回执(见附件4)至hhk@wanren.com,并按时参加培训会。
2、 数据填报阶段:2017年9月20日前,各单位资源调查工作主管领导,组织本单位人事、财务、固定资产、研究实验基地、生物种质机构等相关统计人员,开展科技资源调查数据的采集与系统填报;各调查单位主管领导对填报的信息予以审核确认。
3、 数据审核与汇总上报阶段:2017年9月23日前,各行政主管部门、各单位在线完成数据审核、数据纠错以及数据上报工作;2017年9月25日前(以材料收到日期为准),各单位须在线打印审核通过的汇总表一式两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寄送到深圳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仪器共享管理中心;仪器共享管理中心汇总后将材料上报国家科技部、财政部。
五、注意事项
1、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工作要求,为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将组织核查组进行抽查与核查,对管理不到位、漏报或瞒报的单位,一经核实将予以通报;
2、科技资源调查数据是国家和深圳市开展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评议和新购联合评议等相关工作的重要数据基础。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专人负责,做好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资源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将科技资源调查工作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长期基础工作。
3、本市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由深圳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资源共享管理中心负责对被调查单位开展培训指导并组织专家进行数据评估;数据填报审核过程中,请密切关注系统(http://szyqgx.com)首页的“注意事项”。
联系方式:黄虎康:18575563931 hhk@wanren.com
贾彬滨:86538761 jiabb@szsoftwarepark.com
深圳科技基础资源调查QQ群:648053609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