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政策前沿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融资租赁储备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我委决定征集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融资租赁储备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在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
(二)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4亿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融资租赁设备部署在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区)。
二、资助方式
我委对申报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后,由融资租赁合作机构对申报的融资租赁项目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项目单位可以与合作机构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享受利率优惠。
三、申报受理说明
咨询方式:
生物产业,生命健康产业:88120546,88127540
互联网产业,航空航天产业:88127353,88127042
新材料产业,海洋产业:88127462,88127097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88127605,88127062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