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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东莞滨海湾新区科技企业以及“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励

发布时间:2024-09-29 浏览量: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9-26/2024-10-18
  • 项目类型 :
      专精特新/瞪羚/小巨人/独角兽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科技企业认定奖励:对首次通过科技部评价,入选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当年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当年重新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二)“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市级“专精特新”的新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万元认定奖励。企业逐级晋升的,按照差额部分奖励。


具体申报条件

  在新区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缴纳主要税源,税收征管及统计关系在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于2023年1月1日到2024年9月30日在新区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等同于市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标准)、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简称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的企业。

 


申报时间

  为即日到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