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征集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技术产品
发布时间:2024-08-07 浏览量:191 收藏
(一)申报主体。主要包括相关领域制造业单项冠军、“小巨人”、专精特新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等优质企业,以及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等优势创新主体。其中,企业类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且近2年信用记录良好。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技术产品不超过3项,填报内容应准确、真实、完整,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推荐单位。有关中央企业(含各军工集团和有关民口企业)负责推荐所属企事业单位技术产品。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负责推荐属地企事业单位技术产品。全国工商联、有关科研院所和高校、行业学会/协会可单独开展推荐工作。每家推荐单位指定1名联络人,负责后续工作对接联系,人员信息请于7月26日前反馈。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征集工作,确保技术产品报送、内容审核、初评和推荐等各阶段任务按节点高质量完成。后续,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将组织对各单位推荐成果数量及入编比例等情况进行通报。
9月16日前
(一)各申报主体和推荐单位需登录“国家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公共服务平台”(www.xjjszh.org.cn),完成注册认证后,进入“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专栏,分别下载信息填报单机版小程序,按操作使用说明完成信息填报和汇总。
(二)申报主体在单机版小程序完成信息填报后,需按用户手册有关说明导出相关数据,报送相应推荐单位审核汇总。
(三)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9月16日前完成信息审核汇总,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将技术产品信息采集表、信息审查意见表、汇总表(见附件1、2、3)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光盘(各1份)寄送中国国防工业企业协会,收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2号C座505,邮编:100191,联系人及电话:刘胜男010-57528172/18518011551,信封注明《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