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项目(东莞市级资金)免申即享
发布时间:2024-07-11 浏览量:42 收藏
(一)按照“从高不重复享受市级奖补政策”的规定,未获得过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项目资金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每家按照一次性最高30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已获得过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项目资金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每家按照奖励标准差额进行一次性奖励。
(二)一个企业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市安排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奖励。
(一)东莞市获得第八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
(二)申报企业不存在《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规〔2023〕2号)的不予资助情形。
(一)确定奖励名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工信部公布的第八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名单,经征求部门意见、社会公示等环节,确定拟奖励名单。
(二)确定奖励计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市级预算安排、拟奖励项目数量等因素拟订奖励计划,上报市政府审定。
(三)资金领取。列入奖励计划的企业在进行收款账号确认后,无需填报或上传资料,即可领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