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创客广东”东莞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发布时间:2024-06-07 浏览量:29 收藏
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借助大赛官方平台,持续跟进参赛项目的发展情况和对接需求,给予相应政策扶持、专项培训、产业对接和融资对接等后续服务。
(一)奖励设置
1.大赛决赛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决出一、二、三等奖,给予现金奖励、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大赛设置优胜奖若干(大赛优胜奖在未晋级市决赛,且初赛评审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的前24名项目中产生),颁发荣誉证书。大赛后向社会通告大赛决赛获奖名单。
2.对征集项目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大赛组委会以赛事数量与赛事质量并重原则,结合参赛项目数、专精特新企业报名数、获奖项目数、项目落地情况等多项指标对赛事组织情况进行评价,设置渠道奖励并颁发“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荣誉证书若干名;对推荐项目获得省赛及国赛一、二、三等奖的产业园、投资机构、商协会、研究院所、高校、镇街等单位负责人或经办人,颁发“最佳推荐奖”荣誉证书。以上奖项可叠加颁发。
3.对大赛评委和导师颁发“荣誉导师”证书。
(二)东莞市赛政策支持
1.入围决赛的企业将由我市推荐到省工信厅,并争取优先获得省工信厅中小企业人才免费培育计划的相关专题培训资格。
2.对参赛优质项目提供落地对接与培训服务。
(三)晋级省赛后的政策扶持
1.对全省50强项目落地广东,并在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支持(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只能申请一次。
2.对全省100强项目提供落地对接与培训服务。
3.凡入围复赛的参赛者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将优先推荐参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申请和相关资质认定。
(四)晋级省赛后的跟踪服务
1.融资服务。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作为本次大赛特别支持单位,为大赛组织和参赛项目提供支持,并为参赛项目提供优惠信贷服务,对市赛获奖项目、省赛决赛获奖项目、省赛100强项目和落地广东获得股权融资的项目分别设计优惠信贷方案,贷款额度最高3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10年,均享受普惠贷款优惠利率(按目前LPR计算,不高于4%);省赛100强项目将优先推荐至本次大赛合作的海内外知名投资基金、创投机构,争取投资支持。
2.培训服务。在大赛事前事中事后将组织线上或线下培训。全省100强和地市赛、专题赛获奖的参赛者可报名参加“创客广东”领头雁培训项目,择优录取后将对参赛者进行全方位培育与辅导。
3.知识产权服务。由专业机构对入围复赛的项目提供知识产权申请、检索、评估、维权、融资、交易等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对入围决赛项目提供专利导航、预警、侵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和分析服务。
4.产业对接服务。调研省赛100强项目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与“链主”企业、各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对接会和有关交流考察活动,积极撮合基于产业链领域的创新创业合作,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精神,围绕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设置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服务)、智能家电、新材料(包括先进材料、前沿新材料)、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机器人、生物医药与健康、新能源8个参赛领域(见附件1《行业领域细分表》)。
1.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2.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均可参赛,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团队或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3.其他要求
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创客中国”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及“创客广东”地市赛、专题赛,近三年全国500强项目不得参赛,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