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东莞市道滘镇提高全民科学素质行动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23-12-04 浏览量:41 收藏
一、关于科普项目奖励(依据办法第九条)
对获得市科协科普的项目(科普活动类),按市财政奖励金额1:0.5的比例进行配套奖励。
二、关于科普阵地认定奖励(依据办法第十条)
(一)科普示范社区认定奖励
对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科普示范社区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级别提升后追补奖励差额。
(二)创客培育中心认定奖励
对被认定为东莞市创客培育中心的单位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三)科学教育特色学校认定奖励
对被认定为国家、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被认定为东莞市创客培育学校的
单位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级别提升后追补奖励差额。
(四)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奖励
对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科普教育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级别提升后追补奖励差额。
(五)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奖励
鼓励学校组织青少年参加国家、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对获得国家、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奖项的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金额由教管中心与经济发展局按照当年的参赛情况制定,每家学校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关于科技节活动扶持奖励(依据办法第十一条)
鼓励中小学校(含公办、民办学校)与市、镇科协联办科技节活动,给予一定的活动经费支持,每所学校每年活动经费总额不超过3万元。
四、关于科普项目活动扶持奖励(依据办法第十二条)
支持教育部门与科协开展旨在提升我镇公民科学素质的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给予一定的活动经费补助,每年活动经费不超过30万元。
五、关于特色科技项目扶持奖励(依据办法第十三条)
支持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建设特色科技项目,对科普展品、氛围布置、设备购置等给予资助,每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10万元,每年资助项目不超过3个。
在道滘镇注册登记,符合相关专项资金扶持条件的市场主体和单位,以及在上述市场主体或单位工作的个人。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
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报资料,所有申报材料须按顺序整理编制,并统一扫描成一个PDF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djjjfzj@dg.gov.cn)。
若对项目申报有疑问,可直接联系丁小姐81332486、黄老师8833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