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东莞市道滘镇推动产业空间提质增效村级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23-11-20 浏览量:16 收藏
一、新增产业用地贡献奖励
(二)扶持标准:按项目达产后当年营业收入的0.5‰计算,奖励期限为10年。
1、战略性支柱产业项目指: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纺织服装鞋帽等行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主要包括:软件与信息服务、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等行业项目。按1.2倍奖励。
2、外资项目按1.2倍奖励。
3、经济薄弱村是指:九曲村、大罗沙村、蔡白村、小河村、大鱼沙村 、厚德村、昌平村,按1.2倍奖励
4、奖励系数可叠加计算。单个项目村集体当年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350万元,奖励资金可用于村集体支出。
二、村集体产业空间提质奖励
(二)扶持标准:
新引进项目的,按项目上规后每年营业收入的0.5‰计算,奖励期限为5年。新招引已上规的企业或承接镇内企业迁移,增资扩产的,按投产后每年营业收入对比迁移前的增量部分的2.5‰计算,奖励期限为5年。奖励系数同上,单个项目村集体当年奖励资金最高不超50万元,奖励资金可用于村集体支出。
四上纳统企业指工业企业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商贸业企业、零售业企业、餐饮行业企业销售额分别在2000万元以上、500万以上、200万元以上的单位。
三、村级联动招商激励
(二)扶持标准:
1、项目所在村集体通过盘活厂房资源招引鼓励类项目,项目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项目所在村可申请1万元的项目招商奖励,用于奖励项目招引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单个项目每人可分配奖励金额不超过3000元。
2、项目所在村可按照实际统筹面积(扣除村集体使用部分)申请2万元/亩项目招商奖励,其中奖励60%用于村集体支出,40%用于奖励项目招引过程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单个项目每人可分配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可同时享受第1项奖励。
3、项目所在村可按照50亩以下、50-100亩、100亩以上实际统筹面积(扣除村集体使用部分)分别申请0.5万元/亩、0.75万元/亩、1万元/亩项目招商奖励,其中奖励60%用于村集体支出,40%用于奖励项目招引过程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单个项目每人可分配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可同时享受第1项奖励。
四、村级招商效益激励
(二)扶持标准:招引落户项目上规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的0.5‰申请;单个项目每人可分配奖励金额不超过2万元。村集体辖区重大项目达产,对应当年项目的奖励可按照1.2倍申请。
一、新增产业用地贡献奖励
(一)支持对象: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通过集体用地流转提供新增土地用于发展产业项目的村集体。
二、村集体产业空间提质奖励
(一)支持对象: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新引进符合我镇产业导向的产业项目且项目自投产之年起3年内上规,或承接镇内“四上”纳统企业转移、增资扩产的村集体。
三、村级联动招商激励
(一)支持对象: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村集体盘活厂房资源招引项目、提供国有征地或集体用地流转招引省市重大项目的村集体及相关干部。
四、村级招商效益激励
(一)支持对象: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提供土地、自有物业新引进符合我镇产业导向的产业项目,自投产之年起3年内上规对应村干部。
根据申报主体粤政易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项目申报单位在通过形式审查后,打印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2份。具体如下:
1.所有申报材料(包括复印件)须统一使用A4规格纸双面打印,申报材料务必完整、字迹清晰,盖单位公章后送镇投促中心。
2.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有造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3.如部分材料(音频、视频材料等)无法打印或编制成册的,可单独提供电子版,并在附件清单中备注说明。
4.申报材料未按要求装订、资料不全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
各村集体按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报资料,所有申报材料须按按指南要求(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编制目录,并统一扫描成一个PDF电子文档,命名各位为“***村***奖励资料”发送至粤政易(梁进祥)。
联系人:梁生 咨询电话:81332502
联系地址: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大楼6楼投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