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东莞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费资助
发布时间:2023-10-12 浏览量:41 收藏
项目采取后补助的形式,对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获得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企业(组织),按其担保费50%给予资助,同一企业(组织)每年担保费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一、申报主体
利用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并由担保公司担保而产生担保费用的专利、商标权人应是东莞市企事业独立法人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备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放款时间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结清贷款本息且完成担保费用支付手续的;
(二)知识产权的质押融资合同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并已获得银行贷款;
(三)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未曾获得市级财政同类项目补贴。
填报2024年度东莞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费资助项目申报书,并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账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相关的银行信息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合同复印件、担保服务合同复印件、权利质押反担保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四)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支付担保费用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企业单笔贷款的担保费用缴费通知书(有担保机构印章)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六)企业单笔贷款的担保费用发票(由担保公司出具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七)贷款结清证明或其它可证明贷款结清的证明材料;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等)。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2024 年10 月22 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