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统计研究课题
发布时间:2023-08-18 浏览量:284 收藏
(一)立项课题结项获得优秀等次的补助2万元,获得良好等次的补助1.5万元,获得合格等次的补助1万元。课题立项后每个课题先补助0.5万元,剩余经费按照财政相关规定,根据课题结项等次进行分级补助;
(二)立项课题在结项评审中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课题研究成果,可根据课题参与情况,按照相关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要求,作为相对应的业绩成果条件;
(三)获得立项的课题,我厅将根据现有数据资源及研究情况协助统筹协调相关资源,提供相关数据支持;
(四)鼓励各地各单位为立项课题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套保障。
一、课题选题范围
各申报单位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中的难点、空白点、公众关注、决策参考需要等实际需求和课题负责人研究专长,原则上按照课题研究指南所列范围(附件1),确定研究角度、选题和内容(在指南所列范围内可根据研究实际调整确定课题名称,如有研究基础好、角度切入好、有实际需求或与我省文化和旅游年度重点工作结合紧密的研究选题,也可纳入作为选题)。课题负责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研究能力。
二、申报主体范围
(一)各市、县(区、市)级文广旅体局、各级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
(二)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文化和旅游研究机构;
(三)省、市、县(区、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
(四)广东或驻粤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五)各类数据供应商及所辖研究机构。
2023年9月1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