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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

发布时间:2023-08-10 浏览量:34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23-08-10/2023-08-15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具体扶持方式

  本项目资金共114万元,其中支持农民合作社资金41万元,支持家庭农场资金73万元。专项用于支持符合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能力,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生态低碳农业,加强品牌营销和指导服务等方面。重点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生产加工和流通配送等设施设备进行扶持。单个项目投资规模在50万元以下,按照不超过项目资金总投入40%的标准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投资规模在50万元以上,按照项目资金总投入4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本市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重点扶持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和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二)申报项目分为今年内已开工(目前已完成建设或目前仍在建设中)、目前尚未开工但能于今年内完工等三种类型。未能于今年内完成建设的项目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三)已获得各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申报材料

  (一)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申报文本(附件1);

  (二)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项目建设承诺书(附件2)。

  (四)已完工的项目还需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效益评价等内容)、项目相关合同、项目支出明细、项目发票等。


申报时间

       8月15日前

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并逐页加盖公章,于8月15日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二)市农业农村局将统一组织项目评审,项目评审后确定项目建设名单,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组织镇街开展项目验收。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洪芮,88231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