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东莞市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
发布时间:2023-05-08 浏览量:43 收藏
资助额度为20万元。
申报单位为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良好,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健全,拥有不少于2名专职工作人员且其中至少有1名工作人员具有不少于3年知识产权工作经验;
(二)具有协助和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相关经验;
(三)具有相关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团队;
(四)只接受1家单位独立申报。
(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项目申报书》(附件1)。
(二)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申报条件要求的资质和相关工作经验材料。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逾期将不接受申报。
(一)申报材料提交。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件(原件一式五份,需加盖公章,A4纸格式)和PDF格式的电子件报送到我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段112号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506室,电子邮箱:dgbhk505@163.com。
联系人:知识产权保护科刘俏伶、谢伟强,联系电话:0769-26986518、26986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