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工厂资助项目
发布时间:2022-11-10 浏览量:370 收藏
根据2022年市政府“一号文”,以事后奖补的方式,对经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智能工厂,按未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资助的建设投入核算,每个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年度预算规模和实际申报数量,对资助比例及最高资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专项资金用完即止。
1、申报单位为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为东莞市智能工厂的企业。
2、申报单位不存在《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东府办〔2018〕3号)、《关于印发〈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东财规〔2021〕2号)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不得申报或不予资助的情况。
3、同一企业、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我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不得重复申报。
(一)2022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工厂资助项目申请表(“企莞家”申报平台下载);
(二)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盖企业章)。
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11月13日下午17:30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企业登陆“企莞家”网站(http://im.dg.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11月13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联系电话:21689006,22381538。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