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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东莞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认定资助项目

发布时间:2022-05-16 浏览量:24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市场监督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5-30/2022-06-27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对被认定为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的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助。

  (二)本项目为事后奖补项目,在年度预算内专项资金按申请顺序用完即止;对同一申报批次的资助项目,如果累计拟资助额度超过年度预算余额,按比例调整资助金额。

具体申报条件

  (一)在东莞市登记注册成立3年以上的企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经营状况和成长性良好的企业。

  (二)企业管理层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具有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设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经费,企业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积极参加知识产权培训。

  (三)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有效专利拥有量达200件以上。

  (四)近两年不存在被行政或司法程序认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申报限制

  (一)不符合国家和省、市的产业、环保、质量、安全生产等政策。

  (二)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而未取得相关证照。

  (三)申报过程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齐全的。

  (四)属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规定的不予资助范围内的。

  (五)被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六)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申报材料

  (一)《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认定资助项目申报书》。

  (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的文件复印件;知识产权专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任命文件复印件;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经费的文件复印件;企业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参加知识产权培训的证明材料。

  (四)有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拥有200件以上有效专利的批量专利法律状态证明材料。

  (五)近两年不存在被行政或司法程序认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的承诺书。

  (六)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据了解,批量专利法律状态证明文件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办理,因北京受新冠疫情影响,为缩短办理时间,建议企业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办处进行办理。根据广州代办处建议,如果请求人希望尽快获得相关文件,相关费用使用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上缴费系统支付,可以缩短相应的业务办理时间。具体办理流程请点击:http://gdipo.wodip.cn/static/upload/html/news/2021-01-01/75/1609473686869.html。咨询电话:020-87681948-101、020-37656032。

申报时间

  延长申报期限至2022年6月27日(星期一)下午17:00时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知识产权保护科刘俏伶,0769-26986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