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谢岗镇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公办学校
发布时间:2022-05-11 浏览量:298 收藏
一、受理企业类型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其管理和技术人才子女可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附件3)
(一)上一年度纳税贡献排名前30名的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排名前10名的,当年提供4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排名11-20名的,当年提供2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排名21-30名的,当年提供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二)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人民币的企业。当年提供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包括: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每年提供2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自认定当年起,5年内每年提供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四)市、镇“倍增计划”试点企业。试点企业原已享有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指标的,在倍增期间指标数量按其认定前一年的基础上翻倍配置。试点企业原未享有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指标的,在倍增期间分三个档次直接给予指标,具体档次标准为:试点企业被认定前一年营业收入1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6个指标;营业收入2(含)-10亿元的给予4个指标;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给予2个指标。对市级、镇级倍增企业在原已享有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指标的基础上,在倍增期间给予指标翻倍配置,市级倍增企业、镇级倍增企业最多给予不超过6个、3个;镇倍增企业原未享有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指标的,在倍增期间分三个档次直接给予指标:试点企业被认定前一年营业收入5亿元(含)以上的给予4个指标;营业收入2(含)-5亿元的给予2个指标;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给予1个指标。
(五)上市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已向证监会申报材料)。分三个档次直接给予义务教育入学指标,具体档次标准为:上市企业和上市后备企业(已向证监会申报材料)被认定前一年营业收入1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6个指标;营业收入2(含)-10亿元的给予4个指标;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给予2个指标。
(六)2021年新升规的企业。对2021年新上规工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批发零售、住餐业等企业,当年给予1个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以上入学指标不累加,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可任选一项进行申报。
二、受理对象
(1)小学一年级,年满六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当天),且未入学、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
(1)《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个人)》(家长填)、《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企业)》(企业负责人填);
(2)《2022年秋季谢岗镇企业人才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汇总表(公司名称)》;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请人的家庭户口本(亲子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劳动合同、子女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社保缴纳明细,须在本企业缴纳社保满1年(2021年6月起);
(6)申请人近一年工资流水或工资单。
网站报名时间:申请小学一年级和初一的,即日起至5月18日17:30登录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https://zs.dg.cn);
纸质报送时间:即日起至5月25日17:30。
(1)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安排代办人按照所分配的入学指标负责收集本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情况;
(2)企业代办人将汇总企业所有申请人资料,申请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镇政府三楼镇经济发展局局1室,《2022年秋季谢岗镇企业人才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汇总表(公司名称)》电子档发送至107868011@qq.com;联系人:罗紫维、周瑾、谢铉翔;联系电话:87762963,87761289。
(3)镇经济发展局汇总企业申请资料后,提交至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审批结果以教育管理中心公布为准。
联系人:罗紫维、周瑾、谢铉翔;联系电话:87762963,87761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