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东莞市企业商标品牌诊断策划项目

申报已结束东莞市企业商标品牌诊断策划项目

发布时间:2022-05-11 浏览量:33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市场监督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4-21/2023-05-10
  • 项目类型 :
      普惠(创新劵/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立项15项,每项1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请商标品牌诊断资助的企业须为在东莞市依法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市及后备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至少符合其中一类),且须与商标品牌服务机构联合申报。其中商标品牌服务机构不限东莞市内的企业机构。

  申报本项目的企业机构(主承担单位或合作服务单位)承担有2022年度东莞市企业商标品牌诊断策划项目,但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二)已制定商标品牌诊断、策划方案;

  (三)相关企业未享受过该项资助。


申报材料

  (一)《2023年度东莞市企业商标品牌诊断策划项目申报书》(从申报系统下载通过审核、带水印的申报书,指定处签名加盖公章);

  (二)申报企业和合作机构的商事登记证、机构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三)申报企业和合作机构的有效合作协议(复印件);

  (四)主申报企业所属企业类别的有关证明(佐证属于本指南第四条“申报要求”第(一)项范畴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商标品牌诊断策划具体方案(区别于申报书内的简要工作方案,须按照附件2提纲撰写,不限篇幅);

  (六)对应申报书和工作方案中“工作基础和保障措施”,能够佐证申请单位和合作单位工作基础、相关经验、优势资源、团队人员及其他相关申报优势的材料。


申报时间

       2023年4月21日起至5月10日17时

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主体登录东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系统(http://120.197.146.233/ujet/),在“2023年项目”选择对应项目,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上传所有申报附件材料后再点击“提交”,完成网上申报。上传的佐证材料要求使用PDF格式,同一项材料应当扫描成一个文件,不得分拆扫描。

  2.网上申报时间从2023年4月21日起至5月10日17时截止,逾期将不接受申报。为避免申报截止前系统网络繁忙耽误申报,申报单位请及时做好填报工作,尽早提交,逾期未提交申请的不予补报。

  3.线上填写及材料上传操作遇到技术问题时,点击进入“常见问题解答”或求助系统技术QQ号:2995777475寻找解决方法。

  (二)线上审核

  各市场监管分局于2023年5月12日17时前对属地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初审应审查:

  1.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申请人身份信息的真实性以及申报书的准确性,材料不齐的立即退回并通知申报单位补齐及重新提交。

  2.是否属于对应项目申报要求的要件,不属于的退回处理。

  初审通过后提交市市场监管局审核,市市场监管局在2023年5月17日17时前完成线上审核。

  项目申报主体应随时关注系统审核信息,如退回修改,请根据初审意见及时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申报,未在期限内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申报。如审核时间即将届满,但尚未审核或退回修改重新提交后尚未审核的,请务必来电提醒分局工作人员审核。

  (三)提交纸质材料

  经市市场监管局线上审核通过后,系统审核状态显示“科室网上复审通过”的申报主体,应在系统点击“生成PDF”并下载带编码水印的申报书,申报书以及相关附件佐证材料须统一使用A4规格纸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加封面后胶装装订成册(请勿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装订扣、装订条)。

  项目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交所属市场监管分局盖章推荐,于2023年5月22日17时前报送至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市市场监管局大楼六楼612室知识产权促进科。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四)项目评审

  事前资助项目由我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评审结果符合立项条件的择优立项入库。


联系方式

    联系人: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周颖,

  0769-26986718。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6楼612室